(资料图片)
人民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薄晨棣、李楠楠)今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昭示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依法严惩的一贯立场,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据悉,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张胜川走私、运输毒品案”“严荣柱贩卖、制造毒品、董胜震贩卖、运输毒品案”“韦颖故意杀人案”等共10例。其中,走私、运输毒品罪犯张胜川,贩卖、制造毒品罪犯严荣柱,贩卖、运输毒品罪犯董胜震、阮新华,故意杀人罪犯韦颖,均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李睿懿介绍,典型案例体现了严厉惩治源头性毒品犯罪的坚定立场。张胜川作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组织、指挥数十人走私毒品入境并运往全国各地,罪行极其严重;严荣柱组织多人制贩新型毒品甲卡西酮,董胜震向社会大肆贩卖,罪行极其严重;吴纪剡等组织多人非法生产制毒物品麻黄碱,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严惩。
体现了依法严惩新型毒品犯罪的鲜明态度。严荣柱、董胜震案,系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公布因涉新型毒品甲卡西酮犯罪核准被告人死刑的案例。同时,结合当前毒品滥用情况和犯罪形势,此次公布了4起涉有医疗用途麻精药品的案例,占比为历年最高,旨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遵规守法和安全用药意识。
体现了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全面贯彻。除体现依法严惩的案例外,此次还公布了对具有自首、从犯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宽的案例。
此外,反映了涉毒次生犯罪的严重危害。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韦颖故意杀人案”是一起因吸毒诱发严重暴力犯罪的典型案例,被告人韦颖吸毒致幻杀害无辜群众,致三人死伤,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韦颖,男,汉族,1987年5月1日出生,无业。2020年6月4日7时许,被告人韦颖与他人一起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携带尖刀至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湘江北路河畔。韦颖认为在此活动的被害人刘某(男,殁年19岁)对其生命有威胁,遂持刀捅刺刘某颈、胸部等处数刀,致刘某死亡;后持刀砍向正在附近跑步的被害人吴某某(男,时年49岁),吴某某避过;认为被害人许某(女,时年20岁)是“女杀手”,又持刀捅刺许某背部多刀致其轻微伤。被害人肖某某(男,时年52岁)见状喝止,韦颖持刀捅刺肖某某背部致其受重伤。
本案由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法院认为,被告人韦颖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韦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后在公共场所持刀连续捅刺无辜群众,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韦颖判处并核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韦颖已于2023年6月2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法介绍,毒品具有中枢神经兴奋、抑制或者致幻作用,会导致吸毒者狂躁、抑郁甚至出现被害妄想、幻视幻听症状,进而导致其自伤自残或实施暴力犯罪。近年来,因吸毒诱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恶性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上述案件充分反映出毒品对个人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尤其值得吸毒者深刻警醒。人民法院在严惩韦颖罪行的同时,也警示社会公众自觉抵制毒品,切莫以身试毒。
来源:人民网